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胜诉了,对方却迟迟不履行判决?钱没拿到手,气也憋在心里。这时候很多人会问:“我是不是错过了申请执行的时间?”
别急!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说清楚——申请执行的期限,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案例故事:
小林是一名自由设计师,和一家装修公司签了合同,约定完工后付款10万元。结果装修完对方拖着不给钱,小林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他的诉求。
但判决生效后,对方还是没动静。小林等了整整一年才想起来去申请强制执行。结果法官告诉他:“你已经超期了!”
小林一脸懵:“不是说胜诉就能执行吗?怎么还限时?”
💡 答案来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个“两年”不是从你打赢官司那天起算,而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比如小林的判决书上写:“被告应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10万元。”那执行期限就从“判决生效后第16天”开始算起,到第730天为止。
⚠️ 重点提醒: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胜诉就是胜利”,其实不然。法院判了≠自动到账,必须主动申请执行!否则过了两年,哪怕对方有钱,你也拿不到。
👉 小贴士:
1. 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保存好文书原件或电子版;
2. 记住履行期限最后一日,倒推两年就是你的“黄金窗口期”;
3. 如果对方有财产线索(比如银行卡、房产),可以提前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
🌟 真实感悟:
小林后来补救成功,是因为他在判决生效后的第18个月,找到了对方账户线索,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法院核查后立案,最终把钱追回来了。
这说明什么?执行力比情绪更重要!别让“我太忙”“我以为会自动打款”成为你维权路上的绊脚石。
💬 朋友圈文案建议:
“胜诉 ≠ 赚钱,申请执行才是关键一步!别让两年期限悄悄溜走。转发给你身边正在打官司的朋友,早知道早行动!”
记住:法律不会自动帮你讨债,但你可以学会用它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