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刚入职就被告知“先试用三个月,表现好再签合同”?或者被HR一句“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也没关系”糊弄过去?别急,今天我们就来认真聊聊——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必须签!而且不能以“试用期”为由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举个真实案例:小李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新员工,入职时人事说:“我们公司试用期三个月,等你过了再签正式合同。”小李没多想就答应了。结果三个月后,公司以“考核未达标”为由解雇他,还拒绝支付任何赔偿。小李一怒之下去劳动仲裁,才发现——自己根本没签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差额,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很多人以为“试用期”是个特殊阶段,可以临时用工、不签合同,其实这是误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也就是说,哪怕你只干了一天,只要没签合同,公司就得赔你双倍工资!
那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是什么关系?简单说: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是独立存在的阶段。劳动合同里可以约定试用期长短(最长不超过6个月),但必须写清楚岗位、薪资、工作时间、试用期考核标准等条款。没有合同,试用期就成了“裸奔”状态,劳动者权益毫无保障。
所以,亲爱的朋友们,如果你正在找工作,记住这三点:
1️⃣ 入职第一天就要问清:是否签合同?试用期怎么算?
2️⃣ 不要轻信“先干活再签”的说法,这是违法的!
3️⃣ 如果公司不签合同,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打卡记录、工资流水)及时维权。
别让“试用期”成为压榨你的借口。法律保护每一个劳动者,从一份正规劳动合同开始。转发给正在找工作的朋友吧,让他们少走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