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孙子有权继承吗?
最近有位读者私信我:“奶奶去世后,爷爷的房子登记在他一个人名下,现在爷爷也走了,我们几个孙辈想分房子,但叔叔说‘房子是爷爷的,你们没份’,这到底对不对?”
说实话,这个问题在我们家也发生过。我爷爷生前独居,房子是他和奶奶一起买的,但产权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奶奶早年去世,爷爷后来也没再婚。爷爷走后,我爸妈带着我们几个孩子去办继承手续时,亲戚们吵得不可开交。
法律上怎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爷爷没有立遗嘱,那他的房产应由法定继承人平分——也就是我爸妈(爷爷的女儿女婿)、还有爷爷的其他子女(比如叔叔、姑姑),他们才是合法继承人。
那孙子能继承吗?
直接继承不行,但有个关键点:如果爷爷的子女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以代位继承! 比如我爸爸就是爷爷的亲儿子,他在爷爷去世前已经去世了,那我就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我爸那份份额。
举个真实案例:
去年我在杭州遇到一位阿姨,她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后一直由爷爷带大。爷爷去世时,她妈妈还在世,所以她不能代位继承。但她后来发现,爷爷曾口头承诺把房子留给她,结果被叔叔一家占着不给。最后法院判了:房子属于爷爷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她虽然不是第一顺位,但因为母亲健在,也不具备代位资格,只能分到“酌情照顾”的部分——不到10%。
所以啊,别一听“孙子”就以为能直接分房。关键看三点:
1️⃣ 爷爷有没有立遗嘱?有遗嘱优先;
2️⃣ 父母是否先于爷爷去世?若已故,孙子可代位继承;
3️⃣ 是否存在其他合法继承人?比如叔叔、姑姑等。
如果你家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第一时间找律师做遗产评估,别让亲情变成纠纷。记住:法律讲的是事实和证据,不是感情。真要争,也要用对方式。
愿每个家庭都能守住爱,也能守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