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出租后能否转租?》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自己租了一套房子,住着挺舒服,但突然有个朋友想合租,或者你手头紧,想把房间转租出去赚点钱?这时候问题来了——我能不能转租?法律允许吗?别急,今天用真实案例+通俗语言,带你搞懂《民法典》里的“转租”规则。
案例1:小李的烦恼
小李在杭州租了一间两居室,每月租金3500元。半年后,他因工作调动要搬去上海,但不想违约退租。于是他悄悄把其中一间房转租给了同事小张,每月收2800元。结果房东发现后,直接解约并要求赔偿。小李懵了:“我没多收钱啊,只是帮朋友找地方住。”
答案来了!
根据《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转租不是“不能”,而是“必须征得房东同意”。
小李的问题就出在这——他没打招呼就转租了,属于擅自转租,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甚至索赔损失。所以,如果你也想转租,第一步就是:先跟房东沟通,书面确认同意!
那如果房东不同意呢?
别慌!《民法典》第717条规定,若房东明确反对,你仍然可以继续居住原房屋,但不能再转租。否则,房东可依法解除合同。这就像你借朋友手机用,他不让你再借给别人,你就不能偷偷借出去,不然真会“友情破裂”。
温馨提醒:
✅ 转租前务必签书面协议(不仅是口头答应);
✅ 明确转租期限不超过原合同剩余时间;
✅ 保留房东同意证明(微信记录、邮件都行);
✅ 不要超范围转租(比如从整租变成群租房)。
一句话总结:转租不是“违法”,而是“合规”。只要提前打声招呼,大家都能安心住、放心租。下次你想转租前,记得先问问房东——毕竟,好关系比多挣几百块更重要!
📌 分享给正在租房或打算转租的朋友吧~别让“小聪明”变成“大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