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房产归谁所有?》
最近一位朋友私信我:“我和老公结婚8年,房子是婚前他全款买的,婚后我们一起还贷,现在要离婚,这套房到底归谁?”——这问题,太真实了!今天我就用《民法典》的视角,帮你理清离婚时房产归属的那些事儿。
Q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
案例来了:小雅和男友恋爱5年,婚前男方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他一人名下。婚后两人感情稳定,男方主动把小雅名字加进房产证。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
答案: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个人财产不会自动变成共同财产,但若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一方自愿加名,就相当于对另一方的赠与或财产混同。法院通常会按比例分割——比如你出首付、他出月供,那可能各占50%。
Q2: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咋办?
李哥和王姐结婚后,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总价300万的房子,首付款是男方父母给的,月供由夫妻共同承担。离婚时,女方说:“我也有贡献,房子不能只归男方。”
法官怎么说?《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只要能证明婚后有共同还贷行为(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女方有权主张补偿——通常是“还贷金额的一半+增值部分的一半”。
Q3:房产写孩子名,离婚还能分吗?
这个坑很多人踩过!张先生和妻子离婚时发现,房子写在儿子名下(当时为了避税)。结果法院判决: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孩子,而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与,离婚时不得分割。
⚠️提醒:别用“写孩子名”来规避财产纠纷,既不合法也不公平。如果真想给孩子,建议通过遗嘱或公证方式明确赠与意图。
💡总结一句话:婚姻里,房子不是冷冰冰的产权证,而是情感和责任的见证。《民法典》保护的是公平,不是偏袒。无论你是婚前买房、婚后还贷,还是加名、赠与,记得保留证据,理性沟通,才能真正守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也在纠结房产归属,欢迎留言聊聊你的故事~愿每一段关系,都能体面收场,不伤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