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女方提出离婚后的赔偿
最近一位读者私信我:“我结婚三年,丈夫长期家暴,终于鼓起勇气离婚。但他说‘你提的离婚,凭什么要赔我?’——我真的委屈到哭。”
这不是个例。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暴力行为。今天,我们就用问答形式,说清楚:女方因家暴提出离婚后,能获得哪些赔偿?
Q1:家暴导致离婚,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当然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比如:某位姑娘小林,被丈夫多次殴打致耳膜穿孔,法院判决男方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Q2:除了精神赔偿,还能拿回经济损失吗?
能!如果家暴造成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实际支出,都可以主张。比如一位妈妈在孕期被打流产,医院诊断证明+收入流水一并提交,最终获得医疗费+误工费共1.5万元。
Q3:房子、存款这些财产,怎么分?
关键看是否“过错方”。若一方因家暴导致婚姻破裂,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比如:夫妻共同房产,男方家暴,女方净身出户?不!法院可能判女方多分30%50%财产。
Q4: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家暴会影响判决吗?
会!法院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如果男方有家暴记录,哪怕他经济条件更好,法官也会倾向判给女方。真实案例:杭州一母亲因丈夫长期辱骂殴打孩子,法院直接判孩子归她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Q5:我怕对方反咬一口,怎么办?
别怕!证据是关键。保留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录音、证人证言、就医记录……哪怕只有一张医院开具的“软组织挫伤”诊断书,也能成为有力证据。
姐妹们,家暴不是沉默的理由,而是反击的起点。你的每一次勇敢发声,都在为更多女性铺路。别再问“我是不是太敏感”,你要问的是:“我能不能为自己争取公平?”
愿每一个受过伤的灵魂,都能在法律里找到光。

